校内各单位:
为抢抓数智发展机遇,加快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夯实人工智能时代学校基础数据底座。经过前期数据摸底调研、数据采集、标准制定、数据清洗、数据入仓等环节,学校智能数据中台已部署建设完成,实现了教学、科研、管理等主要领域数据的“全量汇聚、深度治理、安全共享”,形成可复用、可分析的“数据资产”,为学校各场景数智化升级提供数据支撑。
智能数据中台集中管理全校数据资源,为学校各单位提供标准数据。目前,数据中台对接学校22个部门46个业务系统,共采集数据逾2000万条,发布标准数据资源目录56个,开放数据接口40个。为充分发挥数据中台的数据整合、共享与服务能力,规范数据使用流程,节约数据使用成本,保障数据安全,现就数据中台使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功能
(一)数据查看
校内各单位可通过平台查看各业务板块的数据情况,包括教职工基本信息、学生基本信息、科研成果基本信息等数据,实现“一站式”数据获取。
(二)数据申请
校内各单位可通过数据中台提交《共享数据使用申请表》和《数据安全保密承诺书》,经审批后获得数据使用权,使用中须严格遵守数据安全规范。平台支持API接口调用、视图订阅等方式获取数据。
二、使用说明
(一)访问方式
访问https://openapi.snnu.edu.cn,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进行登录。
(二)具体流程
1.进入平台后,可在“资源目录”模块查看已开放的数据资源目录信息,梳理需要的数据字段,提交《共享数据使用申请表》和《数据安全保密承诺书》。数据申请需明确数据用途、信息系统、使用期限、数据获取形式、数据获取频率等。
2.在“数据集市”模块下,点击“申请”,上传《共享数据使用申请表》和《数据安全保密承诺书》,并选择数据获取方式。数据申请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获取数据权限。
3.用户可在“我的工作台”下,查看数据审批状态。
三、数据使用要求
数据使用者需严格遵守《陕西师范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陕师校发〔2023〕193号)相关规定,遵循“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按“最小够用”标准申请数据。
数据使用者在使用数据过程中,需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若发现数据存在异常(如数据缺失、错误等),应及时反馈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进行数据核查与处理。
为最大限度发挥数据价值、保障数据安全、节约资源成本,各单位在数据应用建设中,应当基于“大基座+微应用”模式,利用低代码平台和数据中台提供的数据,完成场景化微应用建设。
四、数据接入要求
为保障学校数据资源统一管理、质量可靠、共享高效,新建或升级的信息系统,须遵循数据中台数据标准进行建设,并将业务数据纳入学校数据中台统一管理。
五、其他说明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将针对数据中台的具体使用方法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全校数据流转连续畅通。请各单位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共同完善和优化数据中台功能和数据。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樊林飞 029-85310558
薛允臻 029-85310556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