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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陕西师范大学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部门: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2025-11-05 浏览:

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5〕2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陕西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举办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与省赛、国赛全面对接,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强化生涯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面向学生的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和面向教师的课程教学赛道。

1.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科非毕业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置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就业赛道设本科生组、研究生组。面向本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3.课程教学赛道。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开设的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类课程(不含创新创业类课程和相关专业类课程),考察课程建设和创新情况以及实施效果。(详见附件3)

(二)同期活动。比赛期间,各培养单位要围绕主体赛事精心设计并广泛开展就业指导、校园招聘、校企供需对接、职业体验、课程教学研讨等活动。

四、组织机构

大赛由招生就业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校团委共同主办,院赛由各培养单位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招生就业处。

五、大赛赛制

本届大赛学生赛事采用院级比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赛制。

(一)院级比赛。各培养单位参照大赛成长、就业赛道方案,自主确定参赛名额、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院赛完成后,各培养单位择优推荐选手参加校级比赛,各赛道各组别推荐参赛选手不超过1人,各培养单位推荐选手的职业目标不得重复。

(二)校级复赛。校级复赛采取现场答辩形式,综合考虑学生提交的参赛文本材料、现场表现以及各培养单位赛事组织情况、参赛人数、就业指导和招聘活动等因素,确定入围校级决赛人选。

(三)校级决赛。校级决赛选手约45人,成长赛道、就业赛道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各约15人。入围选手均需参加决赛成长训练营(往届国赛选手可直接参加)。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选手参训表现、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支持投入度产生铜奖和优秀奖(每组铜奖5人、优秀奖若干),金银奖项将在决赛现场答辩环节产生(每组金奖2人、银奖3人)。

校赛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从校赛获奖选手中综合考虑成绩、参赛意愿和备赛投入度等因素,经遴选后按照省教育厅分配我校各赛道名额,推荐参加省级比赛。参加决赛成长训练营的选手均具有省赛推荐资格。

本届大赛课程教学赛道比赛办法将另行通知。

六、赛程安排

(一)院赛(2025年11月5日-2025年12月3日)。即日起,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报名,按照要求提交参赛材料(详见附件1、2),报名时间截至12月3日。各培养单位应于12月3日前完成院赛,并将签字盖章版的校赛选手推荐表(附件4)报送至新勇学生活动中心西201。

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学生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二)校赛(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30日)。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复赛材料、选手表现进行评审,确定入围校赛决赛人选。2025年12月下旬,入围校级决赛选手通过决赛成长训练营选拔、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省赛(2026年1-3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课程教学赛道安排参照课程教学赛道方案(附件3),拟参赛教师于2025年11月10日前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七、参赛要求

(一)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省赛决赛获金奖、银奖选手,不得再次报名原赛道比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报名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要求。

八、激励支持

(一)荣誉奖励。本届大赛设金奖6个、银奖9个、铜奖15个、优秀奖若干,优秀指导教师奖6个(原则上为金奖选手指导教师)。根据各培养单位举办院赛情况设置优秀组织单位若干。

(二)实习、实践和就业机会。本届赛事将积极对接各级各类政府、企业和事业单位,挖掘优质实习、实践机会和就业岗位,优先为获奖学生提供资源对接,助力学生成长锻炼和求职就业。

(三)学分成绩认定。以下激励政策可二选一。1.未修读《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求职指导与职场适应》两门课程的本科生,若获得大赛校级铜奖及以上荣誉,可申请上述两门课程免修,课程成绩按获奖等级予以认定。2.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分银行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相关要求,国赛及省赛金、银、铜奖获得者,可按规定认定相应学分。

(四)评奖评优参考。学生获奖情况将作为各类评奖评优过程中的参考。教师指导学生参赛情况将作为学校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参考。

九、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把大赛作为加强和改进生涯教育、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载体,发动更多大学生了解和参与大赛,将大赛与各类就业指导、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活动统筹组织,形成工作合力。各培养单位报名参赛人数应不低于本单位学生总数的15%(以大赛平台数据为准),同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大赛联络员负责赛事的沟通交流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为举办赛事和同期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支持。坚持公平办赛、公益办赛、开放办赛、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安全办赛,确保比赛平稳有序、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各培养单位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多元传播渠道,全方位对赛事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提升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全员支持大学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四)总结经验。各培养单位要认真总结梳理办赛经验,推动院赛办出水平、办出特色,推出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做法。院赛结束后须按要求及时向大赛组委会报送总结材料。

大赛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 张  蕾  乔晨曦 85318776  85318915


招生就业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校团委

2025年11月5日